国际金融服务中心的任务包括:
• 促进和发展伯利兹发展为国际金融服务中心;
• 保护和加强伯利兹作为离岸金融中心的声誉;
• 适当的监督和国际金融服务监管;
• 制定政策和向政府提供意见和协助对此类服务的规管;
• 收集、归档和公开可靠和及时的信息,在这些服务的有关方面对变化和新趋势始终跟进。
伯利兹IFSC有以下的牌照类别可以申请:
第一类牌照:Formation or management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companies or other offshore companie 专业成立和管理国际商业公司和其它离岸公司的牌照。
第二类牌照:Trust formation and management of offshore trusts and provision of trustee services 专业成立和管理信托公司,离岸信托公司,以及提供信托服务的牌照。
第三类牌照:International asset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国际资产管理及保障服务的牌照。
第四类牌照:Money transmission services 汇款服务牌照。
第五类牌照:Payment processing services 支付服务牌照。
第六类牌照:Trading in foreign exchange 外汇交易商牌照。
第七类牌照:Trading in financial and commodity-based derivative instruments and other securities (e.g. futures, options, interest rates, foreign exchange instruments, shares, stock, contracts for differences, etc.) 金融证券交易商牌照,从事大宗商品衍生品交易,和其它证券衍生品交易,包括期货,期权,利率,外汇,股权,合约价差等的交易。
第八类牌照:Money brokering 货币经纪商牌照。
第九类牌照:Money lending and pawning 贷款牌照。
第九类牌照:Money exchange 换汇牌照。
第十类牌照:Safe custody services 保管服务牌照。
第十一类牌照:Accounting services 财务服务牌照。
第十二类牌照:Brokerage, consultancy or advisory services in any of the above services 咨询、提供建议服务的牌照。
监管要求
(一)信息披露要求:
• 在每月的基础上,公司将向IFSC提供关于(i)公司资本、(ii)收益表和(iii)所执行的所有交易的数量、数量和价值的信息。
• 提交标准化报告,IFSCREP1(季刊)和IFSCREP2(每年)。
• 提供外部审计报告。
(二)董事和股东的要求:
• 董事会必须有一名当地董事。
• 申请人公司的股东必须确保该公司满足牌照的资本要求。在伯利兹开设的银行账户中,必须全部付清牌照资本保证金,并存入银行账户,并保证在牌照持有期间,公司都能满足牌照的资本保证金要求。最低缴付资本金请查阅下文内容。
• 申请人公司的董事/股东应具备本公司计划继续经营的业务的适当知识、资格和经验。
(三)申请牌照所需的文件:牌照申请期间,需要提供以下的公司资料,包括:
• 商业计划,未来5年的财务预测表,了解客户流程和防止洗钱政策,客户交易合同。(我们会配合客户公司准备准备对应的材料)
• 法定资本保证金已支付的银行确认文件。
• 缴交本下文所述的有关政府申请费牌照办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