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ASIC的法案规定,任何在澳洲从事金融交易的金融机构(包括外汇机构)均需接受ASIC的认证,并申请获得金融服务牌照(AFS License)。因此,正规的外汇交易平台必须持有AFSL(Australian Financial Services License),并拥有AFSL编号,此编号为6位数,只有具备了这个号码才会具有做金融衍生品的资格。
除AFSL编号外,还有两种编号分别为ACN (Australian CompanyNumber)和ABN(Australian BusinessNumber),前者(ACN)编号为9位数,凡是在澳洲注册的公司都将得到此9位数的唯一编号;后者(ABN)为11位数,即2位数+ACN编号,用于报税。这两种编号分别只是注册号,如果在ASIC官网搜索外汇经纪商的信息,可以看到AFSL与ABN两个编号。
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是拥有了AFSL号码的机构都会有相应的ABN,ACN代码,但是只拥有ABN,ACN代码的机构不一定拥有AFSL号码,因此只有单独的ABN澳大利亚商业注册代码和ACN澳大利亚公司代码的公司是没有资格做金融衍生品的。
澳大利亚的监管框架很大程度上模仿了英国,AR的定义几乎一致,即代表澳大利亚金融服务牌照(AFSL)持有方提供特定金融服务的授权代表。
那么ASIC授权的AR是什么呢?
ASIC监管下的AR可以是个人,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合作伙伴和受托人。信托基金无法成为AR,不过基金的受托人可以获得AR授权。ASIC监管下的AFSL持有方无法称为另一家公司的AR。
在ASIC制度下,AR为提供金融服务,还会对其内部主管和员工进行分授权,这种授权需要获得AFSL持有方的同意。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分授权”的AR被称为“授权人”。
一个人可以获得2个及以上的AFSL持有方的AR授权,但是他必须向这些AFSL持有方公开其它主体经纪商,并征得它们互相之间的同意。
ASIC规定,任何时候AFSL持有方或者“授权人”向AR出具书面通知要求停止服务,那么该AR授权即自动撤销。
很多国内新兴的外汇公司热衷于英国FCA或澳洲ASIC的AR牌照,因在复杂多变的寰球监管及行业混乱发展背景下,他们需要FCA或ASIC做背书,以获取投资者的信任,以此期望在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迅速开疆拓土。对一些刚起步的交易商还是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