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别人贪婪的时候恐惧,在别人恐惧的时候贪婪。”
巴菲特如是说。
早在2018年11月1日,香港证监会就已经公布了关于虚拟资产的新规,新规的主要遵守对象为投资虚拟货币或资产的基金和销售平台。
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凡是超过10%资产规模的均属虚拟资产基金,均只可向专业投资者销售。并且,任何投资虚拟资产的基金和经纪都须向证监注册。
时隔一年多,在2019年11月6日,香港监证会再次发声,发布了《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其中的主要内容就有针对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发文。文中提及香港监证会将会开始接受致力于且有能力遵守预期发牌准则和持续操守规定的平台营运者提交的牌照申请。
对此,大家纷纷高呼:终于,“免试金牌”要发放了;终于,合法合规的交易所要面世了!
【世链财经原创】
有知情人士称,截至目前,已有不超过五家加密资产交易所在经过严格筛选后,被纳入香港证监会监管沙盒。
该人士还表示,这几家都经历了严格的筛选,包括创办人的尽调资料都是厚厚一大叠;而有些所谓世界级的大平台,99%都不能进入名单之内。
针对此消息,香港区块链协会共同主席方宏进表示:这些交易所目前并非处于监管沙盒阶段,而是已进入最后审批,可投入运营,不过仍需补办7号牌照。
这就意味着,很快将有一批加密资产交易所能够在中国香港持牌合规营业。
目前,申请此牌照的公司还不多,香港证监会也尚未公开入围名单。
而根据媒体所报道的内容来看,HashKey Group、HKbitEX、港股BC科技集团等均在申请这个牌照。
我们可以明确看到,关于监管沙盒及数字资产交易所牌照申请的要求和执行细节逐渐面世,在行业监管日益严峻的同时,香港虚拟资产监管的未来也愈发明朗。
《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针对虚拟资产平台营运者的有关条款及条文主要有如下内容:
发牌制度
1.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通常提供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
2. 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批给牌照。
3. 在此阶段,证监会将致力对提供虚拟资产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并对投资者资产有控制权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即中央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规管。
监管制度
1. 平台一经获发牌,其基础设施、核心适当人选资格及进行虚拟资产交易活动的情况应被视作为整体来考量。
2. 涉及非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活动与涉及证券型代币的交易活动可能互相混合,并构成综合业务的一部分。
3.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16条,除非牌照申请人为适当人选,否则证监会必须拒绝批给牌照。
4. 证监会在审核平台营运者的牌照申请时,将会考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经营其整体虚拟资产交易业务的方式。
发牌条件
如证监会决定向合资格平台营运者批给牌照,必须保证其满足发牌条件。其中,这5个关键信息需要重视:
1. 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其服务;
2. 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以筛选可在其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
3. 仅向充分认识虚拟资产的客户提供服务;
4. 平台营运者将须采用信誉良好的外间市场监察系统,以补足其本身的市场监察政策及监控措施;
5. 平台营运者亦应确保,就保管虚拟资产所涉及的风险而投购的保险时刻生效。
最关键的一点,交易所满足所有条件获得牌照后,依旧将持续受到证监会的监管。
正所谓强者独领风骚,弱者暗淡退场。
前有郑和下西洋谋发展,今有交易所出海关避监管。
2019年的区块链,用“冰火两重天”来描述毫不为过。在笔者看来,这更像是一场新一轮的清洗,只是大浪淘沙,为的是洗尽铅华。
只有将行业里的害虫淘汰掉,留下真正对行业发展有利的益虫,才能够让“守护者”们无往而不利,真正存活下来,成为行业标杆,助推行业发展。
或许就当下而言,最坏的时候,也许是最好的时候;泥沙俱下之时,也未必不是淘沙见金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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