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提供公共服务,及时回应和满足人民的需求,是公共行政的永恒议题。当前,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这促使政府必须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指向,提供优质化、精准化、多样化的公共服务。
近些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公共服务的资源总量不断攀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进程日益加快。但是,目前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仍不能适应公共服务需求的变化,刚性需求与有限供给、多样化需求与单一性供给、变动性需求与滞后性回应等凸显了公共服务供给在一定程度存在结构性失衡,公共服务在不同群体之间、区域之间出现资源相对过剩与资源短缺的矛盾亟需化解。
公共服务供给缺乏对需求的精准回应,造成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不足,加大了公共服务供需矛盾,而公共服务供给的结构性失衡容易引发社会矛盾,阻碍人民获得感、公平感与幸福感的提升。故而,如何有效顺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迁,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理应成为新时代我国公共服务的核心要义。
伴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的迅猛发展,智能技术正在嵌入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对社会生产和公共治理产生了颠覆性影响。在政府治理领域,智能信息技术催生出众多的应用场景,从而为公共问题的解决、公共事务的管理以及公共服务的供给提供了全新的技术路径和智慧方案。区块链作为第四次技术革命的核心技术备受国家关注,2016年,在工信部发布的《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中,明确指出了区块链是提升治理水平的有效技术手段。随后,区块链应用相关的一系列文件陆续出台,其中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区块链和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
由此可知,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融合应用成为新时代公共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探索“区块链+”在民生领域的运用,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在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健康等领域的应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这在突出我国区块链民生治理导向的同时,也指出了区块链作为新科技革命的通用型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无限应用潜力。
区块链技术的嵌入将促使各级政府改善自身治理结构、优化服务流程,也将推动公共服务生产体系的创新,从而在促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提供更为优质的公共服务。
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及其技术赋能的相关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其一,区块链技术在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增多,但与之相关的理论分析还较为有限;其二,在已有研究中主要涉及金融、教育、社会公益、版权等领域。
但对于区块链技术在公共部门中的应用还较为匮乏和笼统,已有文献重点分析了区块链技术对政府治理的影响、现实困境及因应策略,缺乏对具体议题的剖析和讨论,实践经验缺少理论支撑。可以说,提倡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的融合发展,是智能时代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必然要求,同时也契合了国家层面关于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政策方向。那么,区块链技术与公共服务供给有何内在契合性?
区块链技术将如何为公共服务提质增效赋能?如何进一步发挥区块链的技术优势,促进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一致?对此,本文旨在把握区块链技术功用的基础上,探究区块链技术赋能公共服务供给的技术逻辑、现实挑战及应用方向,以期为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满足人们的公共服务需求提供相应的理论思考。
公共服务供给的核心要义在于对服务需求做出及时有效的回应。这就要求能够精准掌握公众的需求,实现公共服务的供需匹配。传统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中,有时由于供给主体单一、供给内容较为集中统一,导致供需不适的矛盾状态一直是我国公共服务供给的症结之一。在过去,公共部门掌握公民的公共服务需求往往依靠实际走访、社会调查、网络意见等途径。随着智能技术时代的到来,政府公共服务的流程模式将会得到升级,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与效率会得到极大改善。区块链技术的介入,不仅有利于公共服务需求信息的及时掌握,还有助于服务流程的优化和服务效能的提高。
而其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技术赋能是以其技术特性及研发程度为基础的。具体而言,区块链主要从公共服务需求信息识别与智能筛选、智能辅助公共服务供给方案选择、实时跟踪监控与反馈评估供给效能等方面,为公共服务供给效能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公共服务供给的基本前提,是掌握公民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信息。在信息化时代,每一位公民都是信息生产者和携带者,人们对教育、医疗、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信息,更多地汇聚在虚拟的数字化空间当中,最终通过各类搜索引擎、社交平台将公共服务需求呈现,并向信息集成平台和决策中心传递各个群体、各类公共服务需求信息。
在传统模式中,政府由于缺乏有效的数据集成渠道,信息处理能力相对欠缺,难以从收集到的海量数据中提取关键有效的公共服务需求信息,进而无法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方案的精准化和科学化。而有效的公共服务供给关键在于精准识别公共服务需求的信息,构建起以公民为中心的公共服务供给范式。如果缺乏对需求信息的准确把握,就会出现“供给不足”和“供需错配”等问题,进而制约公共服务供给绩效。
现代社会人口密度高、流动快,想要准确获取公共服务需求数量、内容等也并非易事。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为社会层面的需求信息图谱构建提供了可能。这种可能性集中体现在区块链基于分布式记账,通过各类智能终端的信息上传,实现对公共服务需求信息的自动识别和智能整合。
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存储架构适用于多个利益主体之间建立可信共享数据账本,即使没有核心主导方的操作,数据也能以多中心化的方式在参与主体间实现交互共享。公民的公共服务需求受多重因素影响,在地域、群体、行业、空间等维度呈现差异。
不同群体、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需求信息上传后,区块链可以链接和依托已有的智能算法和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各类差异信息的智能归类,精准识别包括需求人群、需求规模、需求内容、需求地域等服务信息。
在公共服务相关网页上,公众讨论的议题、评论互动等信息,也可以经由共识机制加以整合集成。当服务需求信息整合集成后,包括每个节点的需求信息的 “统一账本”自动生成,并实现自动加密共享。同时,借助智能专家系统进行推理决策,在筛选后的信息基础上能够精准识别需求对象的人群地域分布,预测需求对象的公共服务议题演变和扩散,进而制定出科学的供给方案。
基于共享的需求“统一账本”,当个体多次涉及同样的服务时,借助高速运转的算法系统,可实时提取其所需的公共服务资源。例如,患者在不同医院都有就医经历时,基于区块链技术就能建立患者的医疗数据信息,经过患者授权,任何一家医院都能调阅患者的链上医疗信息,当患者下一次就医时,医院能够参考以往的就医信息,从而能直接为病人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治疗。
本质而言,区块链基于去中心化、公开性、共享性的技术特点,实现了公共服务需求信息的共享和需求揭示,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的科学价值。
公共服务有效供给需要使公共服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公共服务能够高效、保质、准确地输送给公众。[7]供给主要涉及服务提供者向公众的单向传递,服务主体提供的服务需要与需求达成一致,其中包括公共服务供给者匹配、数量匹配、结构匹配、偏好匹配等。实现这些要素的匹配,首先需要对公众需求信息进行精准识别,从而做出公共服务供给的科学决策。
以往,在公共服务的决策上,常常以“整齐划一”的方式进行,缺乏对公共服务需求信息进行深度分析。由于决策主体的知识局限,且对服务需求及时回应的要求下,通常也难以实现对服务需求详细分析后再做出决策。区块链技术秉承了计算机高速响应、精准求解的特点。基于区块链对群体区块、规模区块、地域区块、内容区块、标准区块等信息的共享、核验,有助于在公共服务决策中,确定“由谁提供、提供给谁、提供什么”,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第一,区块链技术减少了公众需求信息的遗漏,通过共识验证机制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从而为有效掌握公民对具体领域的公共服务需求情况提供支持。同时,在掌握了个体需求情况的基础上,智能合约与自动执行机制可以实现个性化服务的自动匹配。
智能合约是以信息化方式传播、验证或执行合同的计算机协议,它允许在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进行可信交易,并且交易可被实时追踪且不可逆转。在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相关条件满足智能合约代码所列出的要求时,相应的程序即能自动完成“交易”,即公共服务供给,包括服务提供的主体、服务的内容、数量等都能精确匹配。
例如,在公共就业服务领域,服务机构通常需要先对就业人员的受教育情况、个人健康状况、专业技能等进行综合评估。基于区块链和智力算法,只需要将教育服务网站上的学历信息、就业网站上的个人就业经历和意向及医院的健康证明信息全部接入服务终端,就能实现对就业者个人情况的区块化,从而完成就业前的个人评估,最终为其提供更为精准的就业服务。又如,在城市公共交通的配置过程中,智能合约基于公民出行时段、频次、交通工具的偏好等相关信息,便能快速锁定需要配置的交通工具。此外,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也为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选择提供了智慧路径。
近年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得以广泛推行。然而,在实践中,公共服务供给方寻找成本高,政府购买“内卷化”的问题突出。区块链去中心化的技术优势,为多元主体的引入、化解供给主体单一的困境提供了途径。首先,区块链能够在政府与各类非政府组织之间建立联盟链,各类组织可以将自身资源、资质条件等信息直接上链共享。之后,联盟链内的信息经过整合,汇入公众参与的公有链中。
公众在公有链上可以实现充分参与供给方的选择,以在服务终端上投票的方式,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服务的主体和服务的内容。政府则可以利用智能合约与共识机制,将政府需要购买的服务内容与服务供给方进行线上智能匹配,从而减少寻找成本。整体上,在公有链上可以实现服务需求信息采集,在联盟链上实现服务方资源的整合,筛选出优质服务主体,最终通过技术实现政府与其他参与主体的高效协同,从而达成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服务内容的精准性配置。
首先,区块链技术的可追溯性能够实时解答公共服务“由谁提供、提供给谁、提供什么”的问题,实现对公共服务供给的全程跟踪与有效监管。“追溯包括追踪和溯源,其主要具有通过记录和标识,正向追踪和逆向溯源一个或一批特定商品或服务的流向及来源的能力”。在公共服务的区块链溯源中,首先需要分析供给方所提供的服务属性,再通过赋码(追溯码)的方式对溯源单元进行身份标识。然后,利用自动信息采集设备或人工方式采集服务的供给方、数量、内容、标准、完成时间、质量等信息,并上传系统。
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溯源信息会在不同的环节使用,在区块链溯源系统中完成信息的采集、验证等工作后,通过区块链节点分配,监管部门、供给方、公众皆可自行“扫码”获取溯源全程信息。溯源系统的运行不仅为政府和民众对公共服务过程的跟踪提供了海量可信信息,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违规的操作。基于区块链的公共服务追溯平台,能够有效解决目前公共服务供给各环节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服务流程的透明度,提升公共服务的民众信任度。
此外,信息核验与追溯对于防止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出现错误和权力寻租有着重要作用。基于智能合约技术,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标准等参数将会输入智能处理系统,智能设备依照一定的算法规则和代码执行相应的程序,使得相关公共服务能够在一定的规则范围内完成,当违背既定规则和标准的情况出现时,系统会自动向政府监管部门发出警报。如此,不仅能实时跟踪公共服务全过程,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实现对公共服务监管的价值中立,还可以及时纠正公共服务供给活动中的错误。
由于我国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建立起步较晚,相关政策法律还不够健全,公民参与的渠道有限,使得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产生混乱,评估方法不够科学性、评估主体较为单一、评估结果不够客观。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绩效评估中的运用,能够弥补公共服务效果评估存在的不足,即能通过建立智能化、科学化的效能评估体系,促进公共服务评估的科学性与客观性。首先,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性为非政府主体参与评估提供技术支持,使得多元主体公开参与公共服务评估易于实现。作为公共服务的核心主体,政府能否以最有效、个性化的方式满足公众的需求,其公共服务能力理应接受社会各类主体的评估。
基于智能合约技术,评估平台可以实现评估主体包括政府机构、服务供给方、第三方组织机构、公众等全覆盖。整个链条实现了公共服务效能评估主体的网络化分布,每一个个体或组织都是一个节点,他们可以自由通过智能设备对自身能接受到的服务进行效果反馈和评估,评价信息一旦上传到系统中就会被自动加密不可被篡改,政府通过接入服务器便可随时获取评估相关信息。多元主体的参与能够保证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其次,智能化建立评估指标体系能够避免人为设定评估指标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基于共识机制和系统设定的算法,区块链会自动提取公众客户端平台关注度和互动频率较高的议题,在制定的合约和算法中写入代码对照相关数据的类型、标准、范围等内容,通过系统设定的算法赋予相关指标权重,最终建立出更为全面、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依据公开的服务标准和透明的服务流程,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审计工作,专家负责对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程度进行评估,第三方组织负责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社会公众侧重于对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的评价。
评估信息可以在公有链上实现加密以实现匿名评估。总的来说,区块链对信息的整合与追溯功能,为公民对公共服务的评估提供了信息资源,而智能合约与共识机制不仅建立了科学的评估指标,并且使得多元主体在智能终端上就可以完成科学化和精确性的服务效果评估。而客观、可信的评估结果对于政府改进公共服务供给绩效大有裨益。
在传统的公共管理模式下,政府长期占据核心主导地位。在公共服务中,政府也扮演着管理权威的角色,无论是公共服务宏观层面的政策制定,中观层面的信用背书和服务管理,还是微观层面的服务供给,政府的权威皆不可撼动。公共服务“怎样提供、由谁供、供多少、供给谁”皆由政府来做决策。然而,区块链嵌入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将不仅仅需要技术层面的支撑,更是一次治理理念和思维的更新与转变。
区块链去中心化的特性意味着网络结构内没有核心主体,每个参与者都可以视为一个中心。通过点对点技术、智能合约、加密算法和共识机制创建新的信任机制,使得包括服务需求信息搜集、服务过程的跟踪与监测等具体运作变得智能化。这意味着技术应用在重塑公共服务范式、优化服务流程的同时,也会减少政府在中观及微观层面的参与,其承担的角色也将会更集中于宏观层面。在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下,公共部门能否进行角色转换、推进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应用还需进一步探索。而非政府主体往往习惯于服从政府的安排,区块链技术的应用能否实现其参与角色的重塑还存在未知。
此外,对于区块链这样一种综合多学科的互联网技术,发展时间还较短,其相关技术的应用仍然存在诸多的风险。未来,区块链技术的广泛应用不仅需要治理主体实现思想理念的更新,同时也需要技术安全性不断提升。公众对与区块链技术的熟悉也还需经历一定的时限和过程。所以说,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应用,不仅仅涉及技术工具的变革,更需要一次思维理念的深刻变革。
区块链作为一项新兴技术,去中心化、去信任化、可追溯性及智能合约等特性具有其他技术不可比拟的优势。然而,任何一项技术的发展及普及都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落地还存在诸多难关,主要包括上链数据整合、存储难度大,区块链技术应用的经验不足、广度不够等。首先,公共服务供给的前端是对公众的需求信息进行广泛搜集整合,其中包括个体的服务需求、生活状况、健康信息、生活地域等信息,海量的信息通过智能算法和应用设备传输到公共服务决策中心,从而优化服务供给决策。
然而,“受传统条块分割行政体制的影响,不同部门间存在着目标冲突与动机差异,信息共享集成难以实现。况且,各参与主体的数据录入标准不一致,在没有统一数据平台的情况下,多部门的数据整合与共享更是难以达成。其次,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账本”本身需要大量的信息存储空间,我国人口基数大、服务对象广等因素,为数据存储技术和硬件等方面带来诸多挑战。
并且,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应用,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电脑、手机等软硬件设施都有基本要求。然而,调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公有链的开发者和从业人数不足5000人,现有的从业人员集中于金融领域,政府治理、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的技术人员明显短缺。而互联网等移动设备终端在城乡之间、不同的人群体间分布的不平衡,使得“区块链+公共服务供给”在部分地区的覆盖和实施难度增大,也造成部分民众无法通过区块链技术表达自身公共服务利益诉求。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改变了公共服务需求信息的采集方式,但区块链技术的开放性、防篡改性也并非毫无弱点。技术的不成熟与不完备,带来了新的信息安全隐患。
其一,区块链的嵌入使得公共服务需求信息能在各种智能设备上实时收集,如此,人们的个人隐私信息、生活情况、行动轨迹将会主动呈现给智能平台,当这些信息被黑客、不法网络平台截获时,个人隐私泄露、被非法使用将难以避免。同时,“系统内部的智能合约、深度学习机制对各类敏感数据的交互使用,也会削弱人类对数据信息的监管能力,极易陷入信息安全风险不可控的境地”。
其二,区块链内部数据高共享性和高透明度的特点,使得所有用户节点都能掌握所有数据的历史记录,一旦用户的密钥丢失,链上所有参与主体的信息安全都将面临巨大的风险,而且防篡改性不可通过数据修复恢复身份,届时,与用户相关的公共服务活动也将无法开展。
这无形中会加大公共服务的管理成本。其三,智能合约是一种“去意志”操作,一旦代码接收到与交易双方的意思表达相一致的信息,便会自动履行合约,即便是错误的代码也可能会被自动执行,无法及时纠错。将其应用于在公共服务的供给及公共服务过程的监控中,可能因误读信息和错误代码执行导致供需出现错配、服务质量监控出现失误。
并且,联盟链内也可能因某些参与主体密谋篡改基础协议,导致其他参与方的利益受损。如果区块记录的确认权被少数参与者掌握,也很容易发生黑客攻击和腐败现象。目前,相关法律和部门对区块链应用的监管仍存在一定滞后,这使得潜在风险难以快速识别。如何防范并化解潜在技术风险,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公共服务领域,是亟待解决的难题。
区块链技术的迅猛发展,对与之相关的法律制度做出了新的要求。最近几年,为促进区块链的发展和应用,中央层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这为区块链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在区块链应用的相关领域,针对技术应用可能出现的问题的法律政策、规章制度仍然缺少。如,在公共服务领域,区块链技术能有效集成信息,有效揭示服务需求,并保证数据不可篡改,但在数据链全网广播和信息追溯中却容易泄露个人隐私。
一方面,政府监管理念不足,监管缺位使得个人权利容易受到侵犯。另一方面,区块链应用于公共服务供给在信息安全、隐私保护、数据权责划分等方面缺乏专门的法律制度,这不仅带来了信息泄露、黑客攻击、数据垄断和腐败,而且还严重影响区块链技术的长远发展。
此外,区块链的应用与现行法律、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冲突。例如,智能合约基于计算机语言,可以在满足限制条件后自动实现合约执行和监督,这与《合同法》中相关条款中对合约主体及主体间行为约束的相关性冲突。
又如,智能合约在不需要第三方负责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两个平行主体之间达成协议,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与我国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体制的冲突。在监管过程中,区块链自下而上的公开共同监管对传统监管体制也构成了冲击。由此,面对区块链的迅猛发展构成的法律制度秩序冲突,需要更新理念,加快健全与区块链发展相配套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规范。
理念是行动的向导。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同样需要科学的理念作为引领。由此才能使其更好地赋能公共治理。首先,公共部门要树立区块链意识,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从国家层面来看,可以设立更多的区块链应用试点,拓展区块链在公共服务各个领域的应用,加强技术应用和发展的统筹规划。对于技术应用出现的问题,要加强科学研究,推动技术安全性的完善,为技术的广泛应用建立更多的技术信任。
其次,作为公共服务治理主体,政府应深刻认识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区块链在公共服务中的嵌入,不仅能够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流程、提高政府效能,同时科技带来的便利和公共服务需求回应的高效性也会提升政府公信力。面对区块链“去中心化”,公共部门应及时更新观念,培育公共服务新思维,不仅要做技术的应用者,更应做公共价值的引领者。
一方面,营造良好的技术应用氛围,及时补充完善技术应用的政策支持,加强区块链在公共服务应用中的法律监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技术应用带动公共服务多元主体的参与,促进公共服务治理结构的扁平化。同时,随着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中的深入应用,还应为全社会提供相关的课程学习,提高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信用意识,避免安全风险的发生。
在公共服务领域,区块链的技术功用主要体现在服务需求揭示、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等方面。技术的深度应用要求实现组织结构的优化和数据的开放共享。然而,由于传统管理体制带来的信息数据壁垒问题在某种程度上已经阻碍了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度融合。对此,要从优化组织结构、建立信息录入的统一标准、整合信息共享平台等方面入手,打破数据“孤岛”。
尤为关键的是,要加强公有链的数据平台建设,统一公有链的技术标准,对数据开放的程序、标准做出明确规定,保证发布数据的质量。对于公有链上的公共服务相关信息,要加强对访问权限、应用范围、使用规则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数据资源共享的安全性。同时,为适应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入应用,还需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支持。一是针对当前技术应用存在的难点,加强技术攻关。
鼓励相关的高等院校以及科研院所协同合作,利用高效和科研院所各自的优势,攻克当前区块链应用在技术层面遇到的赌点和痛点。二是通过奖励性政策激励有实力的企业加入到技术研发的行列。尤其是一些金融领域的大型企业在商用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可以将其复制、推广到公共服务领域。另外,人才是区块链技术发展的智力支撑,相关部门在推动区块链在公共治理领域应用的同时,还需加强对专业性人才的培养,通过引进人才、制定规划等方式,为社会提供发展所需的技术人才。
区块链在应用实践中并非不存在安全漏洞。区块链技术背景下,公共服务供给涉及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这就要求对各主体的权利义务、权责权限做出清晰界定。而在既有制度还未能对相关问题进行规制的情况下,区块链去中心化与去信任化的特点容易因监管主体和责任模糊,造成监管缺位。
去中心化并不等同于去治理,尤其是对于公共服务这样涉及公民权益的领域,缺乏有效的监管,极有可能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因此,推动技术应用的同时,还应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其一,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等作为分布式数据账本中的单个节点,都应积极承担区块链监管的责任,各主体不仅要对自身录入的信息负责,同时通过核验、辨别全网其他数据的真实性对他人负责。相关的技术开发者、运营者应当自觉承担规避安全风险的责任,从技术层面设置违规操作的障碍。
同时,第三方组织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为提高监管效率和可信度,还可利用第三方组织的专业优势定期对公共服务供给区块链的录入信息和完整账本进行核实。在国家和省级层面还应建立区块链安全应急机制和事故问责机制,通过考察和评估,制定公共服务领域区块链技术应用的中长期规划,并以成文形式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责任和监管内容等规则,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制度是规范确定性和控制不确定性的规则,制度的建立能对个体行为进行引导和保护。当前,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等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嵌入会引发一系列的风险困境。为此,以制度形式规制潜在技术风险,是推进公共服务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虽然,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尚处于探索阶段,有关方面的制度缺位有其现实性,但从长远发展考虑,政府必须从现在开始积极推进区块链应用的制度体系和政策法规的建设。
一是要加快区块链技术的立法进程,理顺技术发展带来的新问题与旧法律间的冲突关系,形成区块链技术应用的法律环境。目前,区块链去信任化与智能合约的功能特性与现行的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中的条款存在冲突,并且区块链数据共享过程中个人隐私权尚未得到保护,多元主体在数据采集、公开、确权等环节中的权利和责任尚未划定。相关部门应立足公共利益和技术发展要求,完善相应的法律政策内容条款。
其次,要加强区块链技术在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应用的顶层设计,推动政策尽快落地。国家层面已颁布《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对于区块链的发展现状、应用场景、技术标准、路线图等做出了详细规划。但是,区块链应用于公共服务领域还缺乏专门性政策规范。尽管北京、广州、贵阳等一些地方形成了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经验,但地方经验还未能及时提炼上升为政策制度。未来,政府需要尽快出台与区块链应用的配套政策。同时,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针对自身实际情况,出台公共服务中区块链应用的地方性规章、政策。
公共服务不仅是公共行政的基础性内容,还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的一个重要命题。过去,传统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主导下,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低下、供给主体单一、供需错配等矛盾凸显。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现实世界与虚拟网络将会得到深度融合,公众利益诉求的表达变得智能化和信息化。在智能算法和数据规则的基础上,区块链技术可以发挥去中心化、共识机制、可追溯性、智能合约等优势,发挥其在精准识别公众需求、科学决策服务供给方案、智能跟踪服务供给过程等方面的技术禀赋,提高公共服务的透明性与回应性,从而提高人民的满意度。
在回应公共服务需求的过程中,也要辩证地看待区块链技术的双重性,既要抓住机遇,利用好区块链技术的功能优势,也要谨慎防范潜在的风险。区块链技术嵌入公共服务领域面临着思维理念、技术落地、信息安全等诸多现实挑战。未来,最大程度地规避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既要从技术层面消除应用的难题、信息隐私泄露风险,也要从价值层面破除技术嵌入的思维障碍,更要从国家治理层面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和配套政策。
国家发改委网站1月10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等二十一部门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提出,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鼓励支持新技术赋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智能、更加便捷、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促进“互联网+公共服务”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互动,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务机构对接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
促进人工智能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鼓励支持数字创意、智慧就业、智慧医疗、智慧住房公积金、智慧法律服务、智慧旅游、智慧文化、智慧广电、智能体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促进公共服务与互联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大力培育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性平台和行业垂直平台。探索“区块链+”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运用。加快信息无障碍建设,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共享数字生活。